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公开招聘聘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员80名,具体岗位参见《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2019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聘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扫下面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
(二)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岗位招满为止。
(三)资格初审方式:根据岗位报名信息筛选,电话通知符合岗位条件人员参加资格初审,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仅限工作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三)资格初审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科教楼4楼人事科412室。
(四)资格初审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简历;
2、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提供相关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资料;
5、《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材料(报名时必须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三、注意事项
(一)扫报名二维码报名,经用人单位审核后电话通知资格初审。
(二)学历学位验证证明、相关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资料等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三)本公告所有时间计算截点为公告发布日期。
四、考核方式
经资格初审后参加笔试、面试和科室业务考核,考核期间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应聘者的理论、实践和综合能力进行相应的考核。依据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
五、体检
(一)范围:按考核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三)需在区级以上三级医院做体检
六、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查,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审核递补。招聘结果将在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正式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负责解释。
招聘联系电话:0755-89911130,15768896628
附件:《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2019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聘员岗位表》
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