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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6年湖南省高中阶段学校
发布时间:2016/06/29    浏览次数:4444来源:本站
各市州教育(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会保障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6〕1号)精神,确保我省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程序规范、公开,结果公平、公正,助推尽快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决定,近期召开2016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视频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年6月24日(星期五)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省教育厅办公楼一楼视频会议室,市州、县市区分会场设各市州教育(体)局、县市区教育(体)局视频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主会场:省教育厅领导及基础教育处、职成处、纪检监察室等相关处室负责人,省人社厅领导及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人;长沙地区招收了全日制中职或五年一贯制学生的普通高等学校的主要负责人。
    2.市州分会场:各市州教育(体)局分管基础教育、职成教育工作的副局长和纪委书记以及相关科(处)室负责人;市州人社局分管技工教育的副局长及相关科(处)室负责人;市州本级及所辖区内所有举办高中阶段教育的学校(含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及招收全日制中职学生或五年制一贯制学生的普通高等学校等)主要负责人。
    3.县市分会场:各县市教育(体)局局长,分管基础教育、职成教育工作的副局长和纪委书记以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县市人社局分管技工教育的副局长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县域内所有举办高中阶段教育的学校(含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等)主要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市州教育(体)局、人社局迅速将本通知转发至县市区教育(体)局、人社局,切实做好本地各分会场的组织工作,并统计本市州分会场及所辖县市区分会场参会人员情况报省教育厅职成处。
    2.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普通高等学校人员名单由各学校直接报送;市州、县市区分会场参会人员名单,由各市州教育(体)局汇总后报送。报送单位:省教育厅职成处;报送时间:6月23日(星期四)12:00前。
    3.为保证会场秩序,请所有参会人员于会议开始前10分钟进入会场。因缺乏视频会议条件不能参加全省视频会议的个别县市区,请集中至所在市州教育(体)局分会场参加会议。
    4.6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省教育厅信息中心将对各分会场的视频系统进行联调,请各市州教育(体)局职成处(科)、县市区教育(体)局职成股及时协调各地分会场做好准备。
    省教育厅职成处联系人:甘元智,联系电话:0731-88882736,联系邮箱:hnzcc908@163.com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常婷;联系电话:0731—84900041;
    本次视频会议系统技术联调联系人:肖玮,联系电话:0731-84749017。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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